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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集侠 广州最新住宿常识 2021年08月11日

      虚开普通发票214余份,涉案金额770万元,税额191万元,涉及4省6市企业53户……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在对辖区2016年度所得税年报工作审核时,发现一家企业账簿异常,遂将信息上报,历时三个月,宜昌市国税稽查和公安联合查证,破获一起虚开发票案。

      线索:

      大量和经营范围不符发票

      今年5月,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国税局在对辖区2016年度所得税年报工作审核时,发现S公司2016年增值税税负率5.34%,所得税贡献率0.31%,所得税贡献率明显偏低。遂调取该企业2016年账簿,发现账簿中列支大量费用,均用普通发票入帐,发票内容五花八门,有检测费、运输费、培训费、场地租赁费、外地住宿费等,发票真实性成疑。

      宜昌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接到伍家岗区国税局移送的案源信息后,立即组织召开查前管查碰头分析会,了解到S公司于2014年11月注册,法人D某,财务负责人Z某为该公司股东。

      该企业唯一的业务就是从江苏某厂购进化工原料,销售给广州某公司,典型的两头在外企业,产品单一,上下游企业单一。这些费用明显和公司经营范围不符。还有些费用如检测费、运输费金额很大,明明可以取得专票抵扣却用普通发票入账,不符合常规,存在较大的接收虚假普通发票的嫌疑。

      为了进一步查证,宜昌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和伍家岗区国税局于5月15日抽取了一户开票金额75万元、开票方显示为宜昌本地的企业入户调查,结果发现S公司取得的该发票系克隆发票,业务为虚假业务。至此,该案件正式移交,S公司涉嫌虚开发票案正式拉开帷幕。

      联动:

      证实所开8家企业发票为克隆票

      为了更好的查清发票来源,同时防止犯罪嫌疑人走逃。检查人员第一时间向宜昌市国税局稽查局进行了请示汇报,并提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

      5月17日,税警双方同时进户检查,公安部门当场拘留了第二大股东财务负责人Z某,大股东法人D某也于一周后投案自首,经公安询问,两个股东均初步交待了从广州购买克隆发票的犯罪事实。

      据悉,该公司为了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每月根据销售情况确定需要的发票数量,再安排人在广州联系非法开票公司,用现金支付6%左右的手续费后取得假发票。截止目前,已持续了两年半。

      得知情况后,宜昌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迅速组建“5.17”专案组,调取了该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账簿,认真分析筛选,将账簿中记载的有疑点待查的普通发票全部复印并登记造表。发现涉及53个企业、4个省、6个地市,发票228份,金额接近800万。

      为了验证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搞清作案手法。宜昌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经过研究,首先对发票显示开票方为宜昌的份数35份、金额157万的8家本地企业逐户取证,取证结果表明这8家企业均和S公司没有任何业务往来,没有资金往来,所有的发票都是利用这些正常企业购买的发票号码克隆出来的发票。

      追踪:

      外出取证锁定证据

      宜昌8家企业的成功取证给予检查人员极大的信心,为了全面搞清该企业接收虚开发票的规模,锁定证据,税警双方多次开会研究,反复沟通,拟定了外调取证的方案。

      经过前期调查,售卖制造假发票的公司已无法寻找。因此宜昌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伍家区公安部门决定分别找到发票所列示的开票方企业,取得该号码段的真实发票,反面验证S公司取得的发票为假发票。

      此次外调取证涉及企业53户,4省6市,情况复杂,取证工作量大。为了保证既能取得关键证据锁定违法事实,又不额外多取证据造成不必要的工作量。税务稽查部门和公安部门确定了取证要求,一是克隆发票上显示的发票号码对应的真实发票的领购记录;二是缴销记录;三是在外调企业复印克隆发票上显示的发票号码对应的真实发票的记账联,四是由外调企业出具情况说明,详细说明真实发票的情况,并说明与S公司的关系。

      6月5日起,税务稽查部门和公安成立两个外调组奔赴各地,辗转各级税务局和企业之间,最终取证结果证实其中48户企业涉及的发票是克隆发票,这48户企业和S公司无任何业务往来关系。

      至此,S公司虚开发票案全部调查完毕。目前,税款及滞纳金209万元已追缴入库,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邓某取保候审,案件以虚开发票罪移交司法机关审理。

      税案评析:(宜昌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局长 吴光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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